协会活动组织规范管理公告发表时间:2022-01-05 13:58
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文件黑室协[2022]1号 协会活动组织规范管理公告
各相关机构、企业、协会会员及个人:
为避免出现冒用协会名义组织商业活动的情况,擅自以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及协会下设机构名义,以“论坛”、“会销”等相关名目,组织聚会活动(线上和线下),实现商业目的。为保障黑龙江省室内装饰行业有序发展,协会决定,对组织活动的原则和流程予以公布,具体如下:
一、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组织活动有规范的管理。组织活动应以促进行业发展为目的,以广大群众利益为上,是社会公益性活动。组织大型活动要按照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执行; 二、凡协会下设机构组织活动,均需提供活动申请、活动方案等,报协会审核和通过;
三、凡属于协会及下设机构组织的活动及培训,活动组织方均应持有协会文书、准予组织的批文或函件;
四、凡无法提供协会文书、准予组织的批文或函件的并以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或其下设机构“主办”、“协办”、“承办”、“支持单位”、“指导单位”等的活动,均为涉嫌冒用协会名义的“非法组织”行为;
望各相关机关、企业、协会会员及个人,予以知晓并按照以上标准执行,如发现疑似冒用协会名义组织商业活动的行为,请及时向协会反映。
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 2022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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